阿蘭是一位五十多歲的婦女,她患了憂鬱症,這是由於她終日只想着一件事 — 我和他結婚三十多年了,他怎麼可以拋棄我,他怎麼可以跟我離婚,他怎麼可以忘恩負義⋯⋯
她的丈夫在幾年前向她提出離婚,結束了三十多年的婚姻關係,阿蘭無法接受這個事實。她也曾經努力地迎合丈夫的要求,希望他能留下來。幾經嘗試,始終失敗了,她的丈夫離開了她。之後,她開始失眠、身體多處出現痛症、對所有事情失去興趣,結果患上憂鬱症和焦慮症。
佛法指出「苦」是因為我們認為自己該擁有一些人和物,「這是我的丈夫」、「這是我的兒子」、「這是我的財產⋯⋯」,經常因為失去所擁有的,甚至只是害怕失去所擁有的,而感到焦慮悲痛。
悲痛的程度亦視乎當事人對某人和某物所感到的親密程度而變化,如果感到「我」是唯一擁有某人或某物的人,痛苦的程度便會相對很大。因為阿蘭認為自己是唯一擁有這個男人的人,所以她沒辦法接受有其他女士親近她的丈夫,她與丈夫終日為此而吵鬧,最後導致離婚。
相反地,如果感到自己沒有擁有某人或某物,失去時便沒有痛苦了,因為自己從來沒有擁有過,又何來失去之苦呢?
我們不能永遠擁有任何人和物,甚至是自己的生命。明白這個真正的實相,擁有的同時就是等待着失去的那一刻。
親人、朋友、金錢、財富都是我們的福份,都不是必然給予我們的,所以應該好好珍惜,而不應抱着擁有的妄念。每日培養感恩心,減少佔有的慾望,就可以平靜地面對失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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